熊有蕙與蘇戌娟由于游葫蘆被害、十五貫錢被竊一案而官司纏身。縣令過于執從熊有蕙身上搜出了書信一封,得知其逃走的小妾與熊有蕙有關,于是公報私仇將二人?屈打成招,定為死罪。熊氏兄弟等4人在法場執刑時遇清官況鐘,況鐘察覺4人為冤假錯案,便暫緩其死刑,決定親自微服查訪。
況鐘經過詳細的調查與縝密的分析,令此案真相大白,原來馮有余的十五貫銀票與耳環為老鼠所盜,其愛子錦郎為誤食周媽的鼠藥燒餅而亡,而游葫蘆為賭棍婁阿鼠劫財所殺。自此冤案終了,4人被無罪釋放,昭雪沉冤,狗官過于執慌忙逃竄。
玉春院的老鴇硬拉蘇三到臨江軒茶樓要她接客,蘇三不愿委身,遭到旁桌豪門公子王金龍的同情。翌日,蘇三因不愿陪侍山西富商沈燕林而遭老鴇毒打,王公子出重金英雄救美,二人一見鐘情,從此王金龍住進玉春院。一年以后,他身帶金銀所剩無幾,被老鴇趕出玉春院,淪為乞丐,棲身破廟。蘇三聞悉,前往相會,并贈銀助其返回故鄉,將半塊銅鏡作為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