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興隆鄉,干部人數嚴重超標、迎來送往等開支龐大,鄉政府更直接參與投資經營,與胡志東共同組建了“興隆實業公司”,鄉長盧慶林親任董事長。所有這一切所需要的費用,都是以各種稅費的名義向農民征收。為了從根本上減輕農民的負擔,羅漢生開始了大刀闊斧的體制改革,精兵簡政、量入為出。公正無私的孔平衡受到重用,被任命為水庫后壩工程招標委員會主任;盧慶林被停職,任命鐘平縣委書記鄭建國擔任調查組組長,調查盧慶林及胡志東的公司。然而,羅漢生沒有想到,他一系列的改革舉措觸及了馬明多年來在峽口建立的關系網,更有五十多名干部上書封省長對他獨斷專行表示不滿。為此,封省長找羅漢生談話,希望他不要操之過急,要注意干部隊伍的穩定。羅漢生困惑了,他覺得干部就應該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當干部自身的利益和群眾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干部應該顧全大局、勇于犧牲個人利益。他下定決心,一定要把體制改革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