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沈順從(許仁杰飾)是南投閩南人,古春蘭師姊(簡沛恩飾)是客家人,族姓不同、又相隔甚遠,雙方家長對他們的交往都滿是疑慮。加上師姊幼年(三歲)罹患小兒麻痹,痊愈后肢體行動略有不便,在一般視為殘疾的情況下,沈家雙親更明當當地表示不贊同。沈母(黃婕菲飾)甚至曾說:『我們家從仔一個囝仔生得「水水」哪能去娶這樣一個走路"岐蹺"的女人?』沈父(林鴻翔飾)更積極慫恿兒子順從與廟口賣茶的女兒相親。『人家一樣是我們埔里姑娘不是比較好…』沈秋筆說:『家里又有錢,聽得說陪嫁就好幾甲的地!』
沈家父母亟欲阻止這樁親事未果,父子間一股隱隱的張力橫亙在前,自此種下一個長達二十余年雙方都難以言說但確實存在的心結。當年沈母嫁進沈家時便因身體嬌弱不能體力勞動,很不得阿嬤諒解,婆媳間的張力一拉二十余年,至阿嬤往生還不得消解;如今沈順從娶妻古氏,也因妻子腳的殘疾不得沈母衷愛--是耶非耶、冥冥之中自有因果乎?以今觀昔,造化弄人,豈不引人興懷?
古春蘭的母親(林珼安飾)對小兩口子的婚事本極不贊同,但是女大果真不中留,見女兒死心塌地地要嫁給這個「河洛人」;沈順從也再三保證,一定不會委屈古春蘭,古母不情不愿到底答應了下來,只是,唯一條件婚后夫妻必需自己住,要不,不投緣的公婆再加上五個小姑子,女兒嫁過去,處境堪憂,那是萬萬使不得的事。
順從央請堂哥阿舟出面權當家長代表一塊前來古家提親。古母把順從延請到屋后無人處再次切切叮囑:『…春蘭的腳,三歲就這樣了,我們也煩惱了這么些年,就為了擔心以后的婆家會不會嫌棄!…你莫要讓我們家春蘭受委屈才好!』順從亦承諾再三?…沈順從與古春蘭的這件姻婚便這樣訂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