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罪》嚴國華和趙嘯聲在上警校的時候是是同學關系葉也是很好的兄弟。
在常征回到市局,見同事宋光明正在整理夏宗海遇害案,便提出讓宋光明跟自己一起去往碼頭調查,宋光明找理由推脫。恰好張秋峰路過,警告常征以后穩重點,不要再給自己找麻煩。常征去不了碼頭,便跑到趙鵬翔的私人會所傾吐苦悶,趙鵬翔見常征郁郁不得志,便想方設法幫忙。第二天,趙鵬翔帶了錦旗到市公安局送給常征,常征寒暄客氣一番,直接給趙鵬翔帶上了手銬,罪名是涉嫌殺害夏宗海。
常征把趙鵬翔賄賂自己的禮物列出清單,連同檢討書一并上交給張秋峰,至于收到的錢財,第一時間就轉進了廉政賬戶,并且事前向副局長肖振邦進行了報備。一個月后,檢察院舉行夏宗海遇害案的聽證會,常征準備同宋光明一同赴檢察院出席,張秋峰卻提前指使宋光明提前趕到現場,常征準備出發時,張秋峰命令常征參加肖副局長的例會,還特意囑咐不能缺席。原來,張秋峰早已被腐蝕,因此才有意讓常征錯過很多了解重要的信息的機會。兩名證人突然更改口供,證明了趙鵬翔無罪,趙鵬翔因此得以無罪釋放。
至此,他明白是有人在限制自己,不想讓他對趙家下手。常征把所有可疑之人都分析了一遍,獨獨沒有對嚴國華下手,想著他堂堂政委身份,怎么也不可能做出自毀前程的事,最后卻被狠狠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