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二八定律》秦施不讓吳菲參加洛威玉蘭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是因為陶俊輝是自己的競爭對手。
施和李黛召集助理商量這次離婚案件的工作安排,但秦施這次將吳菲排除在這次案子之外,并沒有安排她工作。吳菲找到秦施請求加入蘭總的案子,但是秦施表示人手已經充足,而且并不是因為陶俊輝的原因才拒絕讓她加入。秦施分析了律所助理律師升級到中級律師的概率問題,而以吳菲的能力很難趕上外面那些努力的助理律師。因為秦施懷疑自己的工作能力,這種偏見讓吳菲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