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三年股災前夕,香港全民皆股,人人瘋狂入市。馨見欣在股票場上大有收獲,恨得牙癢癢地,卻又不敢承擔投機風險。廉政公署即將成立,警界人心惶惶。洪以此作為要挾,要堂交出五十萬來疏通上司,否則會告發堂走私之事,一拍兩散。堂無計可施,遂以換新居為借口,哄騙馨、喜賣樓吐現。馨不知就里,一口答應,但喜為子女著想,不肯將居所出售,卻愿意從自己辛苦經營的制衣廠中退股,將大畢資金交給堂,堂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