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明兒時在孤兒院的院友在鬧市冷血兇殘地徒手襲擊一個素不相識的途人,令對方當場死亡,因此而被控謀殺,湯家明接手此案,為案件投入的程度令他身邊的人均感意外,亦反映過去唯利是圖的他在價值觀上顯然已有著很大的轉變;雖然被告自幼練習拳擊,但湯家明希望證明他作出此等暴行是因為情緒失控,可惜有關方便的權威偏偏指他的精神狀況十分健全,而最后終發(fā)現(xiàn)一切均因為被告患有睪丸癌影響荷爾蒙導致他極容易情緒失控所致。
城中接連發(fā)現(xiàn)人體殘肢,都是被切割掉的左腿及一具失去左腿的尸體,周國權等懷疑是連橫兇殘案,偏偏法醫(yī)專家又指所發(fā)現(xiàn)的左腿都不是從活體組織切割下來,令眾人百思不得其解。
余美蓮有意離開律政署另謀發(fā)現(xiàn),事情讓林美琪得知,給予了中肯的意見和提醒,終成功挽留了她。鄺家齊被指撬鐘健鏗侄兒的墻腳,令二人分手,林美琪難以向鐘健鏗交代的同時,對女兒的叛逆感到頭痛不已,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