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祥,男,臺灣演員。代表作品有《瘋狂的賽車》、《浮沉的兄弟》。2013年1月25日凌晨3時55分,因心肌梗塞過世,享年43歲。
瘋狂的賽車 男主角(黑幫老大) 影片《瘋狂的賽車》中的片尾曲《浮沉的兄弟》插曲《百媚千嬌》,其中,具有閩南風格特色的閩南語歌曲《浮沉的兄弟》竟出自于該片的主演戎祥之手,由他創作并演唱。這位被媒體尊稱為“臺灣綜藝大哥”的戎祥十分多才多藝,不但戲演得好、節目主持得好,在音樂方面也有很大的成績,1991年至2002年期間,他曾先后幫齊秦、任賢齊做大型演唱會,從合音、樂手、做到合唱,是《賽車》劇組做演唱會登臺最多的人。據寧浩介紹,這首閩南語歌曲《浮沉的兄弟》是戎祥為《瘋狂的賽車》量身打造的歌曲,“在拍攝的時候我就想做一首很特別的音樂,當時就跟戎祥談好了,后來后期制作時他專程飛到北京,這首歌就是在我的工作室里做出來的,詞是他和他的老婆一起創作的,曲是他編的,演唱也是他。”對于這首音樂,寧浩表示非常滿意,還將他設為了自己的手機鈴聲。
2011-12-22《傾城之淚》
2009《瘋狂的賽車》
2010《混混天團》《嘻游記》《絕命島》
2011《寶馬狂想曲》《2012來了》
2012《大魔術師》
2012《Z-108棄城/棄城》
2010《偷心大圣P.S.男》(第七集客串黑社會大哥)
2011《小資女孩向前沖》(第一集客串黑社會大哥)
2012《廉政英雄》(第八單元-雨衣大盜 飾 萬昭忠)
《康熙來了》20121210夫妻不能踩的地雷禁區(上)
《康熙來了》20121211夫妻不能踩的地雷禁區(下)
因為吸毒重創演藝事業的戎祥,沉潛一段時間后,先在墾丁開了包子工廠,接著又在臺北大安區砸下300萬元開“SM”lounge bar。戎祥老婆賴芊合從日本返臺后也投入夜店經營,戎祥打趣說:“我不怕她變女強人,她已經是了,我也可以慢慢變廢物了。”戎祥爆發大麻案后,老婆賴芊合在他勒戒出來后赴日念書,在MSN上老提要分手,事業低潮的戎祥想過要放太太自由,但也說了“誰搶走她,我跟他拚命”。正當外界揣測戎祥跌了這一跤,也將失去事業和婚姻時,他卻砸下300萬元在仁愛路中山醫院巷內開夜店,下月正式開幕。老婆賴芊合在夜店里打點開幕事宜,提到日前的冰點關系,她聳聳肩說:“我們當時確實很僵。”賴芊合解釋,店名“SM”是取自她和戎祥的英文名字“Saren”和“Morris”第一個字母,店內布置以紅色為基調,垂掛著水晶墜飾,走低調時尚風。賴芊合說:“風格設計全是我的點子,沒有找設計師規劃,當初就跟老公說,店內小事就全給我打點,他完全放手。”由于戎祥還有南部包子工廠需要照料,要飛往大陸為電影工作,夫妻倆又將相隔兩地。戎祥笑說:“不擔心她,我很放心她。”看著老婆打點夜店事宜,儼然成為女強人,戎祥笑說:“女強人最是寂寞,事業越強,身邊的男人通常越爛。但女強人其實也需要一個擁抱,如果我老婆有天變女強人了,我就可以開始慢慢變廢物,每天給她一個擁抱就好。”夫妻倆選擇一起打拚事業,用行動粉碎“離婚”與“事業失敗”的傳言。
2007年2月,臺藝人戎祥看守所戒毒,147kg塞進特大囚服。被驗出吸大麻須觀察勒戒的臺灣男藝人戎祥與張立威,先后向板橋地檢署報到,傍晚轉送臺北看守所執行,依規定勒戒至少40天。大噸位的戎祥,體重147公斤,所方特別為他訂制加大尺碼的囚服,但戎妻賴芊合倒比較關心所內沒熱水,戎祥得在冬天洗冷水過年。張立威頂著剛剃的大光頭在經紀人陪同下抵達板檢,他對做了不良示范對社會致歉:“就天下父母心而言,我是一個不成功的孩子,我就當是我未受完的孽,希望出來后大家再給我機會。”戎祥則拖到下午約2時45分,才與妻子賴芊合一起現身。他一改前次應訊的酷樣,露出苦笑頻叫蜂擁而上的記者:“小心一點!”其余不肯多說。戎祥昨由司機開奔馳車接送,手拎著一個LV Keepall手袋,不過賴芊合事后僅代表丈夫謝謝大家關心,完全不透露為戎祥準備了哪些物品。兩人經承辦檢察官吳文正簡單訊問后,就被帶到候訊室,傍晚5時許搭檢方警備車直驅北所戒護中心新收人犯報到處,與所有收容人一樣脫衣檢身,從頭頂到腳底詳查有無夾帶違禁品,因毒品入所的收容人須外加肛門檢查,由當事人彎腰猛力咳嗽幾次,藉此松開肛門肌肉,讓管理員確認沒夾藏異物,隨身貴重物品一律保管。二人帶來的衣物也依規定全部泡水檢查有無沾染毒品粉末,毫不通融。張立威與戎祥非常配合,親手擰干衣物帶回舍房晾干,并各被編派一個“4”開頭的4碼數字,這是勒戒期間僅有的身分代稱。二人被分在孝一舍同一個舍房,與其它二、三名牢友一起作息。抵達看守所受檢前,二人吃完暫別花花世界的第一頓晚餐十分簡單,菜色包括高麗菜臘肉、筍絲肉絲、小白菜與高麗菜蛋花湯。[2]
所方不愿透露二人入所后的細節,包括被編派的個人編號,僅表示二人很低調也很有禮貌,完全遵守規定,沒有特別要求。由于戎祥噸位實在可觀,所方特別訂制加大尺碼的囚服,恰好合身。不過二人勒戒期間,照規定每天須自付130元新臺幣的伙食與雜費,勒戒結束后一個半月內繳清,否則移送強制執行欠費。另每周只有一次會客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