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村幾十號人正在搗毀下河村的“水口子”,下河村村民強烈反抗,兩村青壯勞力操著農具準備大干一場。
黨育火速前往事發地點,憑借20多年辛勤工作留在百姓心中的信譽,終于讓兩村百姓同意和解。
縣局周局長大為光火,要求黨育10天破案。黨育受命后又軟磨硬泡向局長要人,結果局長給他分了一個“中看不中用的花瓶”警花何雨桐。